《一本大便》偷拍阿嬌換衫這件事,無論在網上,電視或者某方向報傳媒上都有充份討論和聲討,我也不便在這兒再抽水了,各位要看自己用一本大便在網上search便一大票。
現在這件事發展至今,彷彿不歸邊一起批評《一本大便》便是道德墮落,天理不容。但道德不是用鬧人就有,要做的,而這等舉動對年青人有何壞影響,我不知道怎樣說,而我只會粗疏地分「對」與「錯」去想:
在私人地方映別人更衣照片是否對的?
若公佈上述照片又是否對的?
那麼用付錢來看上述照片又是否對?
若答案都是「錯」的話,無論那一個人犯都是錯的,鬧的即是別有用心,都有權說對方錯。不過一個爛仔鬧爛仔「卑鄙無恥賤格下流」,鬧得如何動聽,也不等於自己不是一個「卑鄙無恥賤格下流」的爛仔,分別只在於對方給人捉個正著,自己沒有而己。
既然不想做爛仔,自己又不是天生人格分裂的話,對上述事件應該一視同仁,改錯撥正:不止《一本大便》,那連什麼數字週刊,星期週刊,甚至那些生果集團,方向集團的日報等一律不要買吧,總不能口講一套手做一套,不能有雙重標準,假道學從來最討人厭,鬧人的自己也犯錯,更在是愚蠢至極之事。
可是,我擔心那本罷買,這本又罷看,明日起,香港根本無雜誌和報紙可買,還是我可以因此省下不少錢而開心呢?我不知道。
現在這件事發展至今,彷彿不歸邊一起批評《一本大便》便是道德墮落,天理不容。但道德不是用鬧人就有,要做的,而這等舉動對年青人有何壞影響,我不知道怎樣說,而我只會粗疏地分「對」與「錯」去想:
在私人地方映別人更衣照片是否對的?
若公佈上述照片又是否對的?
那麼用付錢來看上述照片又是否對?
若答案都是「錯」的話,無論那一個人犯都是錯的,鬧的即是別有用心,都有權說對方錯。不過一個爛仔鬧爛仔「卑鄙無恥賤格下流」,鬧得如何動聽,也不等於自己不是一個「卑鄙無恥賤格下流」的爛仔,分別只在於對方給人捉個正著,自己沒有而己。
既然不想做爛仔,自己又不是天生人格分裂的話,對上述事件應該一視同仁,改錯撥正:不止《一本大便》,那連什麼數字週刊,星期週刊,甚至那些生果集團,方向集團的日報等一律不要買吧,總不能口講一套手做一套,不能有雙重標準,假道學從來最討人厭,鬧人的自己也犯錯,更在是愚蠢至極之事。
可是,我擔心那本罷買,這本又罷看,明日起,香港根本無雜誌和報紙可買,還是我可以因此省下不少錢而開心呢?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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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30 21:58 | by 










這是真的,不行出第一步便沒有以後的.相對的,行了出來之後不要三分鐘熱度.
我既然問得:在私人地方映別人更衣照片是否對的?我都曉答「錯」,又怎會人格分裂地說「沒有做好防盜而招致損失」這種風涼話?我在欠打嗎?
OK,我沒睇清楚就出聲我真的欠打.見到”抽水”兩字不其然覺得有”乘虛而入”之意.
可以,只是明顯見到方向眼高手低而已.
我最終的重點都是,做事不好3分鐘熱度,一時將件事煲到咁大得咁大,跟住之後連影都無,個人對這些”做SHOW式”態度十分厭惡...
明顯立心不良吧,就算更衣室本身有漏洞,應做的不是該堵塞漏洞嗎?
SO?那方向集團在今次事件中又是否無中生有呢?一本便利是積犯,仲要係最多的那一位,全部都係事實。
加鹽加醋吧,用一些感情色彩極重的字(差點以為返回古代中國).由始至終都說,一記唔抵幫,作為對台的方向姑且俾佢威埋今次,就睇下之後有無痛腳俾人捉...
”看這種報紙大”如何得出”點解咁多個唔拉偏拉我”,”看得太多人都會變蠢”這些結論?
就是沒有人對有問題傳媒開聲,傳媒才會做大
說實,話就話巿民自己要提昇意識,但有幾多個可以真正實行?一陣有咩優惠D人就會一窩蜂去買報紙,還理你甚麼道德不道德?還好,現在有免費報紙及網上新聞可以看,就算我在看該集團報導也好,也都過濾了不少不想看的東西.剩下的問題就是人的欲望而已...正是八掛雜誌的生存泉源
>既然覺得「就是沒有人對有問題傳媒開聲,傳媒才會做大」
OK~咁現在有問題出聲了,又說:「做事不好3分鐘熱度,一時將件事煲到咁大得咁大,跟住之後連影都無,個人對這些”做SHOW式”態度十分厭惡...」那即是出唔出聲?
接著又質疑批評的效用「話就話巿民自己要提昇意識,但有幾多個可以真正實行?」
綜合你上述整個論調都是:「批評嘛,效用不長久,又無乜人根著做」,咁,我即是要點做?」
前後矛盾,其實寫完後明不明白自己在寫什麼?
你問得:看這種報紙大”如何得出”點解咁多個唔拉偏拉我”,”看得太多人都會變蠢”這些結論?」就反映了沒有看我這段回文:
最近常常流行什麼明明人做你做,你同我一樣衰,你無資格鬧我等,鬧我是要道德光環居心可測,總之人人做錯,無人可以鬧我,如果真係按這個思維,那樣子老師不能鬧學生,父母不能教子女,因為各位都不可能未犯過錯,怪不得現在社會上忤子橫行,色情歪風正長,原來就是「大家也不能鬧」這回事。
我一早答了。
請先搞清楚咱們「批評」的目的。其實,這些像做SHOW的批評,是否3分鐘熱度和相關傳媒是否抽水其實都無關要旨,不要迂腐地以為抽水是完全不對,任何人做任可東西都有個目的,包括你和我,我們的目標是要整治不良傳媒,方向報目的要打瓜一仔,SO WHAT? 一集團其實只要道歉對方不就無水抽嗎?仲要玩理「覺今是而作非」,表達深刻反省做埋聖人都仲得,係自己死唔認錯,咁方向報才可以不斷抽水不斷有位入,咁你說了,佢係咪抵給人抽水了?
而且是否「3分鐘熱度」無人估計得清楚,以民眾計可能如此,但個人計就未必。我不什麼是導師或教世主,我才不會奢望一時三刻有改變,只是希望志向相同的,互相聲援保持下去。
佢地傳媒都係做生意,越多人對這件事反感,佢地會登的機會越少,即是一年半載之後又固能復萌又如何?我最少也有一年半載的和平。
在這想補充一下,正如小澤所說,如果蘋果肯開頭先認錯道歉才開平反的話,那文章說服力會更高.這裏是預設了蘋果沒有意思道歉的情況而推斷.
啦~香港人就是看這種報紙大,人人係咁,點解咁多個唔拉偏拉我, 看得太多人都會變蠢。(明顯地我都是在抽水中)
的確,一本便利沒有認錯的確很有問題,衰左唔認有問題.但另一方面見到的感覺是每個人都在打落水狗般.OK,婦女團體出聲合理,因為確實施以偷窺暴力,而藝人出聲也是,以保藝人工作安全.但我這裏針對的是某報非常樂力去打擊他的對手.我亦在文中已聲明:"一本便利責無旁貸,無得走",看來是我對一本便利描述太少,先給小澤兄你這錯覺.
>那阿sa豈不是最大的元兇?她不是不小心在先,何來會被《一本便利》偷拍?不能怪人拿出大賣啊…自己做個位俾人入,這樣成了封面題目怪得了誰?
我要指明,這是你的個人推論,或者我有那一段文字有這個含意呢?請指出,還是只是你個人意思?
說實你的確是有,或者你會出發點是做錯罪有應得,但是否連罪行以外的東西也要撻伐呢?唔係無心之失我接受,但是否代表可以怎樣做也可以呢?你這段給我的感覺是"因為你沒有做好防盜而招致損失","因為你沒有關好窗簾更衣"一樣有問題.
至於方向報的問題,恕文筆寫得不好,其實是指他"懶道德去指點他人這點上",他要報導一本便利唔認錯,可以,今次事件帶來的道德問題,可以.但把自己捧到像為民請命,把天下不良一掃而空這種態度,實在給人很反感.另外把私怨帶上報紙我亦非常的討厭,敵報不是做得大方一點會更有氣度嗎?可惜在方向報實在見不到這種氣度.我也說過"有道理,但討厭",只是有這種感覺而已.(補充:蘋果把事件淡化當然亦好不得去邊)
看來把方向報"報導者'身份跟其他同類刊物"共犯"身份混淆了,才會犯這種錯誤,實在抱歉.
我支持要嚴打《一本便利》,但亦請留心一下其他相若的CASE,有更多受害人不像阿嬌咁可以得到咁多人幫佢平反(這一班才是最大受害者),不要俾人有"因為受害人是大明星,所以先發起活動"這種感覺.
三個問題我都否定,只是說沒有必要去打擊犯罪以外的地方,否則便變了對人不對事了.
我全文也沒有說他們是對,我會說「矇糊焦點」,就是生果報是其中一間太善用誅心論技倆的傳媒。我都知某報非常樂力去打擊他的對手,被打擊的支持者生果日報,不但沒有反省自己的錯處,反而用了你的「某報非常樂力去打擊他的對手」然後也是一樣大做文章,詳細不寫了,看這兒吧:http://sidekick.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反指對方全心搞事,然後想蒙混過關,請問這隻還是落水狗嗎?它還會咬人的喔。
>我支持要嚴打《一本便利》,但亦請留心一下其他相若的CASE,有更多受害人不像阿嬌咁可以得到咁多人幫佢平反(這一班才是最大受害者)
無錯世界上有很多這類型事件,我們只能見一件嘈一件。阿嬌很幸運,她出名,有很多背後有能力的人幫助,因為她出名才會引來大家對這件事的關注,我們討論就是希望公眾關心同類事件希望不要歷史重演,好的,我們不選阿嬌,還是留待下一位受害者才去討論?見到不平之事,不是一早應該出聲的嗎?
>說實你的確是有,或者你會出發點是做錯罪有應得,但是否連罪行以外的東西也要撻伐呢?唔係無心之失我接受,但是否代表可以怎樣做也可以呢?你這段給我的感覺是"因為你沒有做好防盜而招致損失","因為你沒有關好窗簾更衣"一樣有問題.
我只能搖頭嘆息,請你看看我上文下理:「要不是自己做錯在先」明顯地指是一本便利,後面的「係明踩界谷銷量」都係一本便利,如此清楚,你怎會想到阿嬌的?希望不是我中文差吧。
我既然問得:在私人地方映別人更衣照片是否對的?我都曉答「錯」,又怎會人格分裂地說「沒有做好防盜而招致損失」這種風涼話?我在欠打嗎?
另我全文有什麼地方是「連罪行以外的東西也要撻伐呢?」我全文都只得一個重點:「偷拍不對,對不對的事情,批評者我不理對方是否另有所圖,都可以有權出聲批評」,也因為一視同仁,我才會說:「什麼數字週刊,星期週刊,甚至那些生果集團,方向集團的日報等一律不要買」。
更衣室「應該是」安全的地方,你開大道門任人影係閣下問題,但現在對方是蓄意突破防線,避過窗簾,躲過護衛,拍些和公眾利益無關,只有公眾興趣的事,這樣的人,這樣的傳媒,開地位給人入,現在有鬧錯嗎?
>三個問題我都否定,只是說沒有必要去打擊犯罪以外的地方
SO?那方向集團在今次事件中又是否無中生有呢?一本便利是積犯,仲要係最多的那一位,全部都係事實。
建議看看這個: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
方向報要站在道德高地可以,但除非佢以後乖乖地不犯錯,現在既有錄像又有backup,捉後腿易如反掌,如果心存僥倖只會死得咁慘。
立場這來西沒有辦法了,始終是幫蘋果說話的當然不會說自己髒話吧?
如果這樣說﹐那阿sa豈不是最大的元兇?她不是不小心在先,何來會被《一本便利》偷拍?不能怪人拿出大賣啊…自己做個位俾人入,這樣成了封面題目怪得了誰?
說話該不應這樣說的,明明人做你做,就別一副義正辭嚴那樣教訓人吧?一本便利和其他同類刊物的分別只在於,一個整日給人針對,另一個不是,街邊同類娛樂刊物(名字沒有心機留意(應你罷看罷買之呼籲),但一看就知,又是八掛雜誌)又不是露肉影走光相?在此我想說《一本便利》責任一定逃不掉,但不代表方向報沒有問題,那副表為公義,實為私怨(看一篇功夫茶已經知了)的咀臉,說老實比起一本便利更加令人討厭。
世上就太多這些"公義"的人了,沒有錯說的話有根有據,但就是懶把自己放在道德高點上,所以很惹人討厭,真的不吐不快。
日本動漫界生態不是已告訴你這東西嘛?不久的將來可能會又有一次整肅了…其實最好的做法,還是把人們的注意分散,一旦有更有趣的事做,就不會再有閒去理八掛新聞了。
不過一個爛仔鬧爛仔「卑鄙無恥賤格下流」,鬧得如何動聽,也不等於自己不是一個「卑鄙無恥賤格下流」的爛仔,分別只在於對方給人捉個正著,自己沒有而己。
方向報和生果報也是一丘之貉,只是誰犯錯就鬧邊過,要是方向報到時犯了再怒炳也未遲,這才是對事不對人。
>那阿sa豈不是最大的元兇?她不是不小心在先,何來會被《一本便利》偷拍?不能怪人拿出大賣啊…自己做個位俾人入,這樣成了封面題目怪得了誰?
我要指明,這是你的個人推論,或者我有那一段文字有這個含意呢?請指出,還是只是你個人意思?
如果我提三個提問,如果都覺得錯的話,那樣給人批評是活該,要企定給人打。
在更衣室拍別人換衫照,這不是偷拍,是偷窺,這點不止在道德上,在法律上也是錯,沒有什麼好辯。鬧這些行為不是為了道德光環,錯就是錯,仲要係有心去犯錯,這點我不容踩界也絕不手軟。
OK,FINE,你覺得方向報鬧人是乘機抽水錯的話,如果一傳媒仲覺得自己係傳媒,要有點社會責任,是不是先誠心認錯改過先,然後反揪那些假道學批評揶揄一番呢?但現在你見到《一本便利》有什麼認錯行為呢?好像沒有呢,還要用誅心論倒果為因,混淆是非,把偷窺說成公眾利益,這様子的傳媒要得嗎?
最近常常流行什麼明明人做你做,你同我一樣衰,你無資格鬧我等,鬧我是要道德光環居心可測,總之人人做錯,無人可以鬧我,如果真係按這個思維,那樣子老師不能鬧學生,父母不能教子女,因為各位都不可能未犯過錯,怪不得現在社會上忤子橫行,色情歪風正長,原來就是「大家也不能鬧」這回事。
小直君,老實說,我看到你這段留言我感到相當失望啊。
http://www10.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21...
方向報和某些團體今次是明抽水的了,但抽水錯嗎?要不是自己做錯在先,仲要唔係無心之失,係明踩界谷銷量,自己做個位俾人入,這樣比人玩謝怪得了誰?
先針對這件事,團結一起提高公眾對大眾傳媒的要求,然後再全盤審視整個架構,才有得至少改進。團體抽完水,其他逃逸者也會自律一段時間,也有一段時間有乾淨一點的傳媒,未嘗不是好事。要是大家一開始便說誰是最大得益者,敵人未倒便互相攻訐,我敢打賭,不用半年,便會固態復萌。
看到連你也寫便利事件,我終於寫了一篇...
便利事件:歷史是不斷的重複
香港已墜進這個 Endless Loop 很久,但是一直只存在將問題加劇的變數,而沒有 break point....
[刪除線]不過買完回來看時覺得耗費值得的 (轟[/刪除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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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平日雜誌和報紙偷影風氣嚴重,為什麼偏偏拍到一個某人就要鬧到這樣大的事件,我實在懷疑港人對於風氣盛行程度追逐的潛意識到底強到什麼地步了。
這個慢慢用時間証明吧,即是持續不久,有總好過無,把風氣撥亂反正,不是一代人之力能改變。
而這個時候乘機給人撈油水在所難免,問題是事情發生後,我們這些第三者如何把握好這個機會去改進,雖然被傷害的人要有一定知名度才會引起普羅市民注意和反思,但社會常態就是如此,欲速則不達。